加加速时间变量(通过过程数据)
可以通过附加功能规定加加速时间。在现场总线操作模式中,过程数据长度延长1个过程数据字。

警告

在减速期间,因改变加加速时间,出现意外的系统行为。如果在减速过程中降低了加加速(延长了加加速时间),目标位置可能会超限。
死亡、重伤或财产损失
- 只有在处于静止状态时,才可以更改加加速(加加速时间)。
提示

激活加加速时间变量后,在附加功能下不再出现其他页面。使用加加速时间变量时无需其他参数。
可以在参数组 [基本设置] 的“所用的功能”下激活附加功能。
所规定的加加速时间不适用于以下情况:
- 激活停止操作模式时 (0) (FCB 02)
- 取消“使能/应用停止”信号 (FCB 13) 时
- 取消“使能/紧急停止”信号 (FCB 14) 时
- 故障反应(FCB 13或FCB 14)激活时
在这些情况下,参数组 [功能] > [监控功能] > [极限值] 中的变频器加加速时间是确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