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加速时间变量(通过过程数据)

可以通过附加功能规定加加速时间。在现场总线操作模式中,过程数据长度延长1个过程数据字。

警告

在减速期间,因改变加加速时间,出现意外的系统行为。如果在减速期间降低加加速(提高加加速时间),可能会驶过目标位置。
死亡、重伤或财产损失
  • 只有在处于静止状态时,才可以更改加加速或加加速时间。

在以下状态下,规定的加加速时间是无效的:

  • 激活应用模式“0:停止”(FCB 02) 时
  • 取消“使能/应用停止”信号 (FCB 13) 时
  • 取消“使能/紧急停止”信号 (FCB 14) 时
  • 故障反应(FCB 13或FCB 14)激活时

在这些情况下,配置菜单 [监控功能] > [极限值] 中的变频器“加加速时间”是有效的。

提示

当使用加加速时间时,必须激活设定值停止功能。这是确保平稳行驶直至进入静止状态的唯一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