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用限制
如无特殊说明,禁止在以下环境使用:
- 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内使用
- 在油污、酸液、气体、蒸汽、粉尘、射线等有害环境内使用
- 用于具有超出EN 61800-5-1标准要求的高机械振动和冲击载荷的应用
- 在海拔3800 m以上的地方使用
产品可在以下边界条件中在海拔1000 m到最高海拔3800 m的环境中正常使用:
- 根据本文档的技术数据一章中的参数对额定输出电流和/或电源电压的降低加以考量。
- 自海拔2000 m起,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只能达到EN 60664中的过压类别II。海拔高度为2000 m以上时,必须为整个设备采取限制性措施,将电源端的过压从类别III降至类别II。
- 海拔高度为2000 m以上时,如需安全断电(根据EN 61800‑5‑1或EN 60204‑1),请在产品外进行操作。